贪官污吏现在为什么大多没有死刑了, 有没有恢复死刑的必要
重拳反腐,惩治腐败,死刑就是一把悬在 贪官污吏头顶的达摩克利斯剑,谁敢贪污受贿,说不定脑袋就会搬家。
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,贪官污吏一般不会被判死刑了呢?当然,罪大恶极的人还是会被判死刑的。
2007年5月1日,最高法院有一个新规,让那就是贪污受贿大多不再适用死刑了。
除非重大案件外,贪污、受贿罪不再执行死刑,这样的决定也是让人们议论纷纷。
这就好像是为贪官们松了绑,甚至在一定会程度上是对贪腐的放纵,贪官们更加为所欲为,贪腐金额也都要以亿为单位了。
举一个案例,2023年11月10日,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因受贿9.795亿元,被济南中院以受贿罪被判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、没收个人财产,在减为有期徒刑后,终身监禁,不得减刑、假释。
将近十个亿,看起来和天文数字差不多,别说普通人,就算是对一般富豪来说,那也是不可想象的。
结果就是一个死缓,死缓大部分都会转成有期徒刑。虽然说不能假释和减刑,但是死不了。
那么有人就要问了,为什么不对贪官执行死刑呢?
法律这东西,讲究的是全局。
给贪官们留条活路,也许能让他们乖乖交代,追回更多赃款。
就像下棋,有时候得让一步,才能赢全局。
贪官手里可能还有其它线索,留着他们,可能还能揪出更多的"蛀虫"。
但是任何事情都是一分为二,有其好,就有其不好。
不判贪官污吏死刑,从心理上对那些贪官们起不到震慑作用。
建国初,面对一些人的贪污受贿,伟人拿刘青云、张字善做典型,那就是杀一儆百,也可以说是杀鸡给猴看,起到了非常显著的效果。
废除死刑后,贪官们的胆子越来越大,反腐倡廉事半功倍。
我们也看到了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,中央巡视组进驻、破获多起省部级大案,贪官们一个个落马。
你们觉得是用杀一儆百,还是更倾诉靠公开、透明制度来捏死腐败呢?